依据国际体育舞蹈结合会的裁判规矩,裁判对选手的评判规范包含以下五个方面:
1、时值和基本节奏
裁判必需断定选手能否定时值和基本节奏实行扮演。“时值”是指每一舞步的时间恰好与音乐合拍。“基本节奏”是指舞步在规则时间内实现而且坚持舞步之间准确的时间关系。选手的时值和基本节奏过错时,其该项舞蹈的所得分数必需是最低的。这种过错不克不及经过其在评判内容的第五项的良好表示来补偿。
2、身体线条
身体线条是指两位选手作为一个全体,在活动中身体各部位形成的全体后果,应表示出精美的舞姿。包含手臂、背部、肩部、胯部、腿部、颈部和头部线条,左侧和右侧线条等。
3、全体举措
裁判必需断定选手能否准确把握该舞蹈的作风特色,而且评价选手举措崎岖、倾斜和均衡。惟有在把持和均衡把握良好的状况下,举措幅度越大,评分越高。在拉丁舞中,必需评价每种舞蹈典型的胯部举措。
4、舞蹈表示
裁判必需评价选手的舞蹈节奏表示力。这提醒出选手对舞蹈节奏的感想、了解与顺应才能和在舞蹈中对音乐的了解与表示。但若扮演与节奏分歧,也要按第一项评判内容规范处置。
5、步法技巧
裁判必需评价选手准确表示舞步的脚法,如每一步足着点是脚掌、脚跟或脚趾等,以及脚步挪动的把持和表达力。
希望这篇文章对您学习拉丁舞能有所帮助,如果你有在学习拉丁舞时遇到任何问题,可以点击这里提问,很快就会有拉丁舞高手解答你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