锋笔毫的末梢——锋,是笔力集中抵达,墨水集中流注的处所。善用笔者,能使笔站起来以矛头运使,这叫“立峰”,笔锋挺而健,有用得转达指腕的力气。在曲张之间“杀”入纸中,取得入木三分,力透纸背的后果,如不克不及发扬锋的用处,单以笔腹扫顿按,笔画必质感单薄,墨象空洞。
昔人强调“用笔在用锋”,包括两个要求:
1、“立锋”行笔。作书能否有“笔力”全看一支笔在你手中是否提得起来,“立”着运使。清代蒋和说:“(用笔)如善舞竿者,神泛竿头,善用枪者,力在枪尖也。”笔锋立得起来而不是偃卧平拖,才杀得入纸,才有“涩势”,写出来的线条如铸如刻,凝重,冷静。昔人所谓“锥画沙”,“印印泥“,“屋漏痕”的比喻不外此理。“如利镂金,长锥界石,仿兹用笔,坐进千里”(唐·张怀瑾)。
明董其昌说:“予学书三十年,悟得书法,而不克不及实证者,在自起自倒,自收自倒,自处自束处耳“,又说:“发笔处便要提得笔起,不使其自偃,乃是千古不传语。”这些都是甘苦之言。立锋用笔表示图“立锋”关健在擅长应用笔毫的弹性,顺水推舟,更关系到功力,功力到时,虽极柔长锋羊毫亦铮铮作弹。
初学者能够入手时领会不到锋端的弹力,锋立不起来,可用薄长如竹蔑一类柔而有弹性之物,做使劲压下又极力撑起的举措,留意力放在尖端上,体会其活动的技巧,再应用到毛笔上,相信不难把握。
2、“笔锋无处不到”。任何一点一画,从始至终,五湖四海,都应是笔锋运走构成的。如写一点顿下后,须顿中有提,使笔锋走至原笔腹按下的地位,使笔力充沛作用于纸面,如斯方得收笔处坚固凝重的笔触。刘熙载《书概》说:“张文史(张旭)书,微有点画处,意态自足,当知微有点画处,皆是笔锋实实到了。
不然虽大有点画,笔心反而不到,何足之可云!“,”大有点画“指简略的笔腹按下,能按不克不及提,提而锋不立,笔画再大,也是笔腹构成的空洞凝滞形象,而非锋端真力灌注的坚固笔质,细审王羲之行书诸帖,欧阳询行书,褚遂良《阴符经》,赵孟頫、文征明行楷书墨迹,无不如斯。
笔锋无处不到实践上所说的笔锋的顶端,实践应用上,锋指的是锋端及笔毫近的那一段,再远些就是笔腰,笔腰是笔毫发生弹性的部位,也有不少书家习用笔腰,如颜真卿等,“力点”常不在锋而在笔腰,腰一触纸即能弹走,因此顿重而能清劲。
惋惜许多学他的人,一顿即倒腰软无力,形状类似而神色大异。近代康有爲,笔腹腰也应用得很出色。从学书的进程来说,初学者一入手就应尽力练习立锋的身手,只管以锋端运使。练到笔锋什么状况下都能弹起来的水平,则无论笔锋,笔腰、笔根、笔侧,无不克不及入木三分,就如武功高强之人,无论拳、肘、肩、臂,全身遍地,无一不克不及发力伤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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